关于我国当前科技成果的科学评价问题,各种非议很多。总的意见是过高、过滥,动不动就是国际领先或者国际先进,违背了我国实际情况。我就此从一个侧面谈一点意见。
出现这种不符合实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用体育运动的术语来说,运动项目的立项部门、承办部门、运动员、裁判员和评奖人往往由一家或数家连同操办,因而缺乏客观性。立项人或立项部门倾向于要说好,否则不好向上级交代,有失政绩,特别是项目大、花钱多的时候。承办部门或承办人以及参加该项研究的人愿意说好,因为评得高说明能力强、水平高,该部门的业绩好,也有利于下次再从立项部门获得新项目。评审人因是熟人,碍于情面,又感无过大责任,且要避免得罪立项部门,故难免也常常高抬贵手。
这个毛病危害很大,一定要设法克服,因为它给人以错误信息或错误引导,严重的会导致浮夸风,败坏学风,造成国家宝贵的人力、财力和物质资源不合理分配乃至浪费,有损于我国科技界声誉,且极易把青年引入歧途。从立项部门看,也是有百害无一利,徒使一部分工作人员权力膨胀。
克服这种毛病的有效办法之一,是把立项部门、承办部门或个人以及评审组织严格区别开来,不该通气的一概不通气。目前常看到的那种立项部门与已基本设定的承办部门共同策划立项,时常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应当切实避免。这不等于说立项部门不能就具体项目是否该立或是否可行等向有关部门或个人做调研和咨询。还必须避免立项部门或承办部门推荐乃至组织评审组成员的做法。一般情况下,评审工作要以背靠背和通信评审的方式为主,开会评审如不加严格规范,实际上有不少毛病。
当然,评审必须要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对有意弄虚作假者要有惩罚措施。
特邀摄影张新学